一、音乐以悲为美的历史渊源
“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①(荀子语)。以悲哀为主的音乐,表现“别有幽愁暗恨生”②的悲剧情感更直接,更淋漓尽致。因此占据了音乐中的主流地位。孔子曰“乐之所至,哀亦至焉。”③(礼记·仲尼闲居)这里所说的“悲”,不是特指某种戏剧体裁,而是泛指一种美学观念、美学形态,或一种特定的审美情感类型。诗歌与音乐“以悲为美”远在《诗经》、《楚辞》时代就已初见端倪,而到了汉末魏晋才真正形成了一种广泛的社会风尚,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美学思潮。在汉代漫长的音乐发展中,音乐的审美观念也在逐渐发生变化,由最初的尊崇雅乐、俗乐到融入雅乐,变革雅乐,把俗乐的欣赏标准予以普及,形成新的音乐欣赏标准,最终在音乐欣赏与创作中形成了以“悲”为美的音乐观。音乐创作实践与欣赏中以悲为美的音乐现象,在汉末达到了高潮。嵇康在《琴赋》序中云:“称其材干,则以危若为止;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音乐以悲为美的欣赏观点对建安时代文学作品以悲为美的评价标准也有一定影响,建安时代很多诗歌,如三曹、竹林七贤的诗文无不慷概多气,充满着悲凉的情绪。汉代俗乐以节奏的疾速、音调的委婉、技巧的繁复、情味的浓郁、对音阶的变革与雅乐形成对比,表达了人的“哀乐”之情。应该说,在具体的音乐实践中,以悲为美的音乐观,逐渐成为汉人内心的审乐观。
与此同时,我们应看到的是中国古代美学强调的是,在悲剧的悲情后面,总是隐藏着一种中国人心仪已久的“善”。所以,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与日常生活中的悲哀悲痛事件不同,它在本质上是净化心灵催人奋进的。鲁迅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④中国悲剧善于把这样两种形同水火的悲喜因素和谐地统一起来,把毁灭真善美同撕破假恶丑融为一体。《淮南鸿烈·齐俗训》云:“徒弦,则不能悲。故弦,悲之具也,而非所以为悲也。”任何一件音乐艺术作品都是由许多相互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复合体,其中任何一种效果都不能在作为一种整体的混合音调效果中保持其单一性。
就生活而言,人生多忧患,“不如意事常八九”。就音乐而言,音乐实践反映于美意识领域。春秋战国时期悲歌悲乐己大量涌现,到了汉代,更是大江南北、举国上下所唱所奏多为悲歌悲乐,不仅汉乐府多悲歌,《古诗十九首》全是悲歌。而且,《史记》、《汉书》所载音乐史料也以悲乐为多,进而出现了“知音者乐而悲之”的思想,即不仅肯定悲乐,还认为悲乐更美更感人。
二、悲剧美的本质特征
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能给欣赏者带来不同的美的享受。如喜剧里的主人公,以其滑稽和幽默的表演给欣赏者以轻松愉快的感觉,同时让人们在笑声中领悟到相应的社会人生的道理。而悲剧,离不开苦痛和黑暗,作为另一种审美形态,它以不同的方式给人以美的享受。
作为重要美学范畴,从本质上说,艺术上的悲剧是生活中的美与丑、善与恶、崇高与卑劣、光明与黑暗、正义与奸诈等矛盾因素的典型冲突所形成的悲剧事件的概括反映。悲剧美是崇高美在社会生活领域和艺术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悲剧总是以正义力量的失败和善良人物的毁灭来引起人们心灵的恐惧、悲哀、同情和崇敬,唤起人们对邪恶、不义与神秘的强制力量的痛恨、憎恶并油然而生改造与重建的激情。悲剧的结果往往是正面因素暂时受到压制和反面因素表面上获得胜利,而悲剧的主角则往往是体现美好的社会理想和进步的历史力量的正面人物。
中外历史上英雄人物的壮烈牺牲,往往成为戏剧类型的悲剧的重要题材,也是美学范畴的悲剧所讴歌的重要内容。歌剧《刘胡兰》、《江姐》中的刘胡兰和江姐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她们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英雄气概和忠于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念,把悲剧性冲突提高到了更加鲜明、更加强烈、更加尖锐的地步。瞿维创作的交响诗《人民英雄纪念碑》更为我们塑造了鸦片战争以来为民族解放和人民而前赴后继的英雄形象。小提琴协奏曲《梁祝》运用西洋协奏曲中的奏鸣曲式,很好的表现了戏剧性的矛盾冲突。反映了人民反封建的思想感情及对梁、祝二人爱情悲剧的深切同情,也显露出大胆追求自由理想幸福爱情的人性之美与青春之光。
三、音乐的喜悲原因
音乐欣赏中出现的以悲为美、以悲为乐音的现象,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从音乐的发展来说,从整齐简朴的音乐发展到多变甚至能表达人的高级细微情感的音乐,自然会受到广大听众的喜爱,这是音乐的一个重要发展。其二,人之情感不外喜怒哀乐,明人屠隆说:“夫性情有悲有喜,要之乎可喜矣。五音有哀有乐,和声能使人欢然而忘愁,哀声能使人凄怆悱恻而不行。然人不独好和声,亦好哀声,哀声至于今不废也,其所不废者而可喜也。”第三,悲剧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是崇高的集中表现。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学家们把悲剧性看作是最高的一种伟大(即崇高),也许是正确的。”悲剧与崇高相联系,这是悲剧引起人们美感的重要原因。第四,从历史的发展看,自春秋战国至汉代,战争离乱带给人的不幸及汉代人对自身命运之探求的努力和孤寂,都影响到汉代人对整个人生的观照,对个人命运的反思,从而产生“悲”的情感,延伸至今。作为中国人悲剧情感的另一端,悲壮之美总是同高洁的品性、崇高的气节或勇武的献身精神相联系,从《精卫填海》到《易水歌》再到李白《蜀道难》,都生动鲜明地表现出我们民族性格中绵里藏针、柔中带刚的另一侧面。
结合当今的“小沈阳”现象,笔者认为“悲”比“喜”更能引人入胜。央视春晚捧红了穿着苏格兰七分裤中的一条裤腿的“小沈阳”。有人说;“小沈阳这小子火了成精了哈,男不男女不女,真是个活宝,”一句“为什么,到是有,还是没有哇,”成了家喻户晓的口头禅了。小沈阳身上的确集合了很多矛盾性和喜剧性:花裙子、花发卡、兰花指、嗲鼻音、飘逸步,配上仿真歌星秀和“纯爷们”身架,往那儿一站,就够看半个月的。然而半个月之后呢?喜剧是一次性消费,而悲剧的魅力是经久不衰的。哲学家说悲剧精神是一种处于无时无刻的不满足状态下的追求;而喜剧精神则很单纯,是处于随时随地的满足状态下的一种追求。无论是音乐,还是文字,悲剧里无尽的魅力,总是胜过喜剧。
结语
中国人的审美心理机制蕴含着朴素的辩证法。集中表现为情感的多味性相间性,悲喜的转换挪移,以及“以悲为美”的深刻心理内涵。悲剧的结局虽然使人震惊,但却形成了一股大的鼓舞力量,不但引起人们对悲剧主角的深切同情和对敌人的仇恨,而且还加强了对正义的理想的确信和同邪恶进行斗争的意志。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有一段名言:“悲剧提供了苦痛中一个快乐的影子,使人感到愉快。被抽中的快感比那从快乐本身所获得的快感更为甜蜜。”同听一首欢快的乐曲所产生的快感不同,人们在悲剧的审美感受中总是离不开痛感和丑感。人们之所以流泪,这是因为在悲剧中正义遭受挫折,美遭到毁灭。但美的毁灭没有使人们悲观、绝望。相反,主人公的行为和品质所产生的感召力以及新生事物终归不可战胜的必然趋势,使人们对人生价值及其取向的认识有了提高,审美情感得到陶冶。悲乐使人在痛感中伴有快感、美感。
“音乐喜悲”实际上也反映了一个民族接受心理的健康与成熟的程度,也标志着心理健康的程度和阅历素养的高低。以悲为美之悲有着丰富的情感内涵,对于向来重视礼乐治国兴邦的中国人来说,“音乐喜悲”的传统从一个侧面表现了民族情感悲剧性的崇高,以及审美趣味的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