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全面规划未来三年及更长时期元宇宙产业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建设文旅元宇宙,面向文化场馆、旅游景区和街区、节事活动等应用场景,打造数智文旅沉浸式体验空间,推广沉浸交互的生活消费场景。通过集成创新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元宇宙打通现实物理空间与虚拟数字空间的壁垒,构建一个承载内容创作、资产交易、公共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的虚拟世界。这一虚拟世界具备的时空拓展性、高智能、强赋能等特点,有望消除传统文化产业时空受限、模式单一、营收效益低等困境。文化元宇宙的创新应用,将赋能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塑造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1 元宇宙开拓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径
1.1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瓶颈
1.1.1 文化传播方式和内容单一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融合度不足,导致文化传播交流的方式和内容较为单一。优秀传统文化迈向国际舞台的进程缓慢,世界各国对中华文化的了解方式主要局限在图片、影视、餐饮、商品等传统载体,内容集中于中国美食、瓷器、京剧、功夫等领域,较为单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容易产生审美疲劳,我国文化产业亟需创新传播模式,挖掘新的文化内容,提升国际话语权。
1.1.2 文化产业发展面临时空障碍
相较于以传统载体对外宣传本土文化,吸引国际游客入境旅游等实地探访方式的文化传播效果更佳,能够有效提升文化沉浸感、削减文化偏见、解决服务贸易逆差。但近年来国外游客入境旅游积极度不强,相较国内游和出境游基本保持年均10%增速,入境游直至2019年增速刚达2.9%,却又于2020年起受新冠疫情影响,至2022 年我国入境旅游业营业利润仅-0.41亿元。为此,我国文化产业亟需寻求创新发展模式,突破跨境旅游等模式的时空限制。
1.1.3 文化市场发展需要新增长极
我国国际经济地位逐年提升,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文化产业发展较为疲软。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638698亿元,同比增长3.0%;与之相较,2022 年我国文化产业营收165502亿元,同比增长仅1%。为充实文化产业发展维度,2018 年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将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数字动漫游戏、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文化新业态纳入统计范围,标志着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培育科技赋能的新产品新业态对于丰富文化产业、强化营收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1.2 元宇宙与文化产业融合创新的可行路径
1.2.1 数字孪生和虚拟现实拓展时空范围
“数字孪生+虚拟现实”作为元宇宙虚实融合的基础技术,有助于多维度重建文化空间,为用户提供沉浸在数字世界的可能性。从构建技术层面看,数字孪生打破时间和空间壁垒,再现传统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既能构建起当代与历史之间的文化沟通纽带,又能大大降低用户前往实地场景的体验成本。从感官体验层面看,虚拟现实等三维技术冲破消费者感官壁垒,突破影视、游戏、直播等传统二维传播方式的局限,拓宽文化产业的空间边界,打造更具沉浸感、体验感、个性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例如,广州上线元宇宙非遗街区(北京路)打造了岭南非遗“新窗口”,以数字孪生、虚拟现实等技术塑造的“新时空”,展示岭南传统文化“新活力”。
1.2.2 “云+AI”降低产业智能化门槛
元宇宙涵盖的云化、智能化等相关技术作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技术保障,有助于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内容繁荣。传统的文化存量资源与产品难以传播、优质的文化创新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日益明显,而元宇宙所集成的数据流通技术、内容生产技术、数字孪生技术、感知交互技术、网络与计算技术等,可为传统的文化产业模式创新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注入新的增长动能。例如,云计算技术为文化产品设计、形象构建、营销宣传等环节提供算力支持,构建开源开放的文化产品创作平台和工具;人工智能技术为文化场景的深度模拟、“活态”展示等环节提供智能化辅助,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更是提升智能化创作效率、降低创作成本,助推文化产品形态进一步丰富。
1.2.3 数字人创新文化传播方式
数字人技术将“真人”在元宇宙中转化为“虚拟化身”等形态,重构用户参与文化元宇宙的身份,进一步提升虚拟数字空间的沉浸感和参与感。基于数字人技术,用户将兼具“消费者”和“创作者”两大属性,在开放交互的数字空间内进行设计、生产、传播等活动。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已关注数字人技术对文化产业的赋能作用,制定出台支持政策,例如北京市于2022 年发布《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持续加大对“北京故事”等文旅资源的支持力度。
2 文化元宇宙的创新之处和应用路径
2.1 创新数字文化内容生产路径
传统的文化产业采用二分模式,以专业生产内容(PGC)作为文化内容生产路径,“生产”与“消费”参与者不同,两个环节界限较为清晰。从互联网时代起,两环节间的界限开始模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解决了消费者参与文化内容生产的渠道问题。元宇宙一方面延续了消费互联网时代的平台机制,另一方面为消费者开放了可广泛使用的数字工具,为文化产业产品与服务构建了新的供给机制,创新了用户生成内容(U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等生产方式。在文化元宇宙中,PGC、UGC和AIGC几类路径融合发展,探索形成文化产业数字内容生产新路径。
2.2 创新文化产业消费模式
元宇宙在创新数字内容生产路径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了消费互联网数字内容价值评估机制缺乏、支付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可以有效保护创作者利益。元宇宙基于区块链标识体系、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等技术模式,对用户生产的个性化文化内容进行确权认证,保障数字内容稀缺性和用户定价权,推动文化产业的参与角色从“贡献者”向“创作者”转变。在文化元宇宙中,数字内容确权方式的优化将有助于在文化产业链中合理分配数字内容的生产收益,形成文化产品与服务消费模式创新的机制保障。
2.3 创新文化数据采集与流转方式
元宇宙赋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形成正向反馈机制。一方面,文化产业数字化已取得初步成效,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自2000 年起,已采集、储存了极为可观的数据资源,为元宇宙技术赋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要素基础。另一方面,元宇宙为文化产业带来新的数字内容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通文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面临的壁垒,赋予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新动能,加速推进传统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进程。
3 我国文化元宇宙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
3.1 文化冲突风险
元宇宙既映射了现实物理空间中具象的人、机、物,又承载了社会关系、价值取向、组织文化等抽象要素。虽然元宇宙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拓展更多宣传渠道,降低了不同文化间的交流门槛,但是文化元宇宙参与者将更直接地接触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秩序,可能导致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着更多维度、更加复杂的外来文化冲击;在文化元宇宙的虚拟社区中,不同的文化社群间也可能面临着更频繁的文化冲突。
3.2 资本炒作风险
从资本视角看,元宇宙赋能文化产业的“双刃剑”影响进一步被放大。传统文化产业得益于数字人、NFT 等元宇宙技术,焕发新的经济活力,但也诱发概念炒作、数字藏品洗钱等新的资本风险。元宇宙概念解释和产品构建大多由大型公司或大型资本控制,大部分普通用户较难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元宇宙概念和技术,更难研判元宇宙赋能文化产业的作用机理和发展趋势,更容易在文化数字内容生产和数字资产投资中被资本骗局蒙蔽。
3.3 知识产权风险
文化产业一直面临体系复杂、创作多元化、追溯难、认证难等知识产权难题,与元宇宙融合将进一步加大监管难度。一方面,文化产品设计、创作、营销等产业链各环节面临确权难等问题,元宇宙中数字文化产品的流转频率提升又将加大追溯与认证难度。另一方面,现实世界中的知识产权认证和监管机制大多符合集中化组织架构,而文化元宇宙的去中心化数字内容生产机制等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知识产权体系尚不适应虚拟空间中文化数字内容生产机制。
3.4 安全治理风险
元宇宙在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的同时,也加大了传统文化数据采集、用户隐私保护等安全治理风险。一方面,敦煌莫高窟、秦始皇兵马俑等文化遗产的数据采集和存储难度较大,苏州缂丝、金石篆刻等工艺数据保护的安全度要求较高。另一方面,VR眼镜、智能手表等终端设备将采集眼动、声音、心率、血压等生物特征数据,特别是脑机接口等技术能够直接采集人的大脑数据,参与元宇宙的用户数据将面临更严重的隐私问题。
4 推动我国文化元宇宙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4.1 完善产业政策
加快制定文化元宇宙相关产业规划和支持政策,明确元宇宙赋能文化产业的重点工作和规则体系。结合我国地方文化产业特点,支持地方开展文化元宇宙理论知识、技术体系、产业生态、应用场景的体系化研究,设立重点研究课题和项目,探索以元宇宙解决文化产业痛点难题的方法路径。鼓励产学研用联合开展文化元宇宙标准化研究工作,积极参与或主导制定文化元宇宙国际标准规范。
4.2 筑牢技术底座
加强文化元宇宙底层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创新,提升VR眼镜、AR头显、触觉手套等虚实交互终端设备体验感、续航能力、兼容性、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以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先进计算技术筑牢文化元宇宙算力底座,更好满足多人参与文化内容生产的实时、高清、高沉浸感体验需求。
4.3 培育产业生态
推进试点示范工程,鼓励国内重点文旅城市面向元宇宙相关企业开放应用场景,推进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解决方案的试点示范。搭建产业对接合作平台,引导文旅企事业单位和元宇宙企业协同创新。支持元宇宙赋能地方文化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发展,积极创建文化元宇宙名区、名园、名品。培育引进文化产业与元宇宙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名人宣传效应对文化元宇宙的带动作用,积蓄文化元宇宙未来发展潜力。
4.4 加强安全治理
开展文化元宇宙的价值定位和伦理规范研究,完善文化领域重要数据、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规制元宇宙市场无序竞争,防范炒作、交易、洗钱、垄断等资本风险,推动元宇宙与文化产业健康有序融合,释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
5 结束语
文化元宇宙开拓了文化产业的时空范围,助力文化产业开辟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但也带来更为复杂的“虚实结合”风险。发展文化元宇宙需要产学研用各方协同创新,以技术集成突破、企业融合发展、园区集聚转型、市场规范发展等为重点方向,构建形成完善的文化元宇宙生态体系,培育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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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
齐抓共管 多措并举唱响加快建设农机强省的“四季歌”
吕翰 汪冰清
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紧扣重要农时和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广泛发掘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的基层经验、先进典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开展常态化和系列化宣传工作,讲好江苏“农机化故事”,取得较好成效。在全省农机化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厅连续多年荣获全国农业机械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今年,江苏省厅、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监理所共同获部总站信息宣传成效好的单位。
一、齐抓共管,提升信息宣传重视程度
厅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每季度召开农机化工作调度会,都将信息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要求,切实把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把宣传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省农机条线都将新闻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中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科室领导重点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和“职能部门牵头做、业务部门协同做、全体人员参与做”的工作机制。不仅在思想认识上提高重视程度,更在实际工作中牢牢树立起农机化每项重点工作“宣传不完成、工作不结束”和“人人都是战斗员、人人都是信息员、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将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营造出浓厚的农机化舆论环境。
二、统筹谋划,明确宣传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农机化新闻宣传的统筹谋划,结合我省农机化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农机化新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排出重点工作月历,突出“两大行动”“全程全面”“绿色智能”“惠农政策”“机收减损”“防灾减灾”“农机安全生产”等,围绕在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中制订的政策、采取的行动、实施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厅处室(单位)及全省农机部门积极向中央、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等刊物投稿,向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和稿件,多维度、全景式展示农机化发展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始终把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发挥主阵地作用,让农民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深入宣传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进农机化全面协调发展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回应,确保关键时刻不失语,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
三、加强研究,提高宣传工作实效
自2018 年机构改革后,全省负责农机化信息宣传和信息上报的人员变动较大,为保证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围绕我厅的农机化宣传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信息宣传工作调查研究。发放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调查问卷,深入部分市、县实地听取意见。强化调研成果应用,针对调研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效地提高信息提交数量和稿件质量。向中央农办《农村工作通讯》、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情况》、省委农办工作简报、省政府办公厅快报、每日要情等积极报送农机化发展简报等。全省实施农机化“两大行动”推进会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县建设现场观摩会有关情况刊发在第20 期《江苏农业农村调查与研究》,时任省委副书记邓修明批示“农业强省建设,农机化发展十分重要”,省人大副主任曲福田批示“在乡村振兴条例修改中参考”。
四、强化配合,拓展农机化宣传工作阵地
每年举办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相关业务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教授、知名记者等对全省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人员以及厅农机信息员开展农机化信息宣传、新闻写作等进行针对性培训,努力提升农机化宣传及信息化工作水平。今年初,我们组织汇总知名媒体对江苏农机化工作宣传报道131 篇,编印《农业强省路上的农机力量—2022 江苏农业机械亮点集锦》,发放至基层农机部门学习借鉴。加强与媒体的互动配合,与各类新闻媒体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去年以来,《央视新闻联播》《央视新闻直播间》《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农机化导报》及《新华日报》《江苏新时空》《中国江苏网》等主流媒体多篇幅、广角度、高频次报道我省及各地农机化工作宣传信息。同时,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为载体,加强工作动态和专题信息报送,明确按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工作,为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氛围。
我省农机化信息宣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和农机化总站的要求,在宣传方式、方法、手段上仍有许多有待提高的地方。我们将依据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农机化宣传及信息化工作水平,努力营造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农机强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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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