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水平尚待提高。财务管理对财会人员的业务了解能力、对项目安排轻重缓急判断能力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目前各级财会人员对财务管理的技巧、实施等方而的知识有所缺乏,在有效贯彻和落实财务制度、全面推进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2、预算控制执行不顺畅。预算安排与现实要求的明显“落差”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预算计划的有效执行,当预算指标不足时多数行会采取相应对策。如招待费支出,由于上级行实行限额控制,根本不能满足正常接待工作的需要,造成这部分费用开支挤占其它账户费用。再如货币发行费、反假货币经费等,在单列指标控制下,核定到基层央行时往往难以体现现实需求。同样对预算安排较宽松的账户,基层行在年终会采取“张冠李戴”手法,拆东墙补西墙,进行相互之间的数字调整,人为造成财务数据的失真。
3、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职能是由会计部门行使,而县支行会计部门人手少,但承担着会计核算、结算、资金清算、账户管理、反洗钱等职责,对财务预算执行只停留在日常核算上,没有太多的精力对全行财务收入和开支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4、财务监督机制不完善,财务制度执行不力。一方面基层央行会计主管人事权属于基层人行,在坚持财务制度方面,与领导持有不同意见时,迫于各种压力,不能放手管理、大胆监督,只是被动地以“记账员”身份照实列支,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财务部门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财务核算、费用凭证仍保留在县支行,事后监督中心无法监督营业网点财务凭证,不能很好地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5、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出现硬性调账现象。由于工资指标受地区差别和自然调资增长等不确定因素的限制,基层行每年工资指标一般在当年十二月下旬由人事部门正式下达,工资指标与预算指标不同步,造成基层人民银行在执行中有些科目超支,不可避免地出现红字硬性调账现象。
6、预算项目设置不齐全。主要表现在:科目设置滞后。央行职能转换后,增加了金融稳定、征信业管理、反洗钱等职能。然而,在费用科目表中并没有列支这些项目的科目,导致基层央行在列支上述开支时,只能“变通解决”,造成费用支出反映的不真实。
二、对策建议
1、统筹兼顾,合理批复部门预算。
一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在预算批复中要充分考虑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和安全保卫等特殊需要;对各种合理的政策外津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或增加相应的费用指标;对招待费等费用下达要结合实际,应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二要坚持“及时性原则”。财政部对人民银行的预算和人民银行对各分支行的预算应按预算管理要求及时批复。三要坚持留有余地的原则。不仅要在批复预算总量上留有一定余地,在各项目之间也要适当留有相互调剂的余地。
2、加强财务队伍的建设。①加大培训力度,认真组织财务会计、出纳等进行集中轮训,增强他们对财经法规的认识,提高他们财务管理水平与账务处理能力。②配备具有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人员,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管理与监督中的作用。
3、合理确定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方法。建议财政部充分考虑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服务手段的不断改进对费用的需求,并结合经济增长、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定额方法,既能保证人员经费的合理开支,又能使公用经费满足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的正常发展需要。
4、中心支行成立财务核算中心,由财务核算中心对各类财务费用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处理、装订和保管,从而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工作的严谨、严密、严肃性,堵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差错和漏洞。
5、加快费用指标和工资指标的下达时间。建议每年加快指标的下达时间,各行可根据下达限额自行控制支出,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硬性调账现象
6、调整项目设置,保证预算公平。上级行在预算指标安排上,应坚持“科学、合理”和“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指导原则,科学界定支出的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以职能为依据全面完善预算科目及账户的设置,如在“行政事业类支出”科目中增设“反洗钱经费”、“货币征信经费”等账户;对履行央行职能所必须的费用,如涉及反假货币、反洗钱、调查研究等标准不一的有关开支项目要进行口径的统一,将挤占正常费用的专项支出变违规为合法、变无序为有章有序。
7、强化执行监督,维护预算法规。修订现行《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制定《财务预算编制实施细则》,既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提供规范性的指导原则和操作依据,又为财政、审计部门及上级行监督基层央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提供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