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得到提高,作为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必须要顺势而上,适应新形势,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应运而生。公安部党委决定把明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真正增强基层实力,增强基层活力,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刚刚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既是一次对全国公安机关为期四个月开门接访的总结表彰会,又是一次对开门接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的查摆剖析会,更是一次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动员部署会,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端正执法思想”是执法思想观念上的一次革命,也是公安执法工作的一次转型。它提出了必须要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集中教育活动。这几年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三项教育”、“创群众满意”等活动,队伍建设一直抓得很紧,但是在我们执法观念、执法活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上的、体制上的、经费保障的问题,但在强调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时,忽视了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和人权保障职能。由此带来认识和作法上的明显偏差,如“为了抓坏人,抓错好人也不要紧”、“重实体、轻程序,先审查、后办手续”、“重打击,轻保护,超期羁押,动手动脚,扩大强制措施使用范围”、“重尽快破案,本文来自中国写作发表网114 http://www.xzfbw.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轻依法办案”等,这些思想和观念在许多干部和民警中根深蒂固,影响久远。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群众当作执法对象,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脱离开了,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特别是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我们的同志还抱着公安部的规定是针对那些问题突出、较落后的地方。
“端正执法思想”就是要与时俱进、不进则退、不变则废。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的力度更大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上、政治上的诉求更多了,这些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如何与时俱进适应这种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首先是打牢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汲取已发生问题的教训,广泛、深入地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教育,使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观念上来一次革命,要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二是要正确对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是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情况在变化,我们不适应所带来的问题。
“端正执法思想”就是要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周部长在给中央领导的报告中在强调公安机关专职职能、服务执政的同时,提出人权保障职能。总书记总书记在批示中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 强调的就是执法为民的思想。而我们的一些同志,没有真正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为了破案,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所难免,忽视了群众的需求所在、利益所在。
二、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推进队伍建设工作的创新。
应当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的不适应:一些公安机关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不适应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要求;一些公安机关寻当前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研究不够,有效解决本地突出治安问题的水平不高;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手段、机制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等等。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站在高度,带着强烈的危机感去推动工作,去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切实加强公安系统法制队伍建设,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状况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正规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大了公安队伍建设力度。执法为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确立,公安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警风警纪有了明显好转,长期以来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正在得到有效解决。
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当前公安队伍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各级公安机关既要正确估量近年来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看到新的历史条件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又要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上公安队伍建设的复杂性,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公安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落实”:执法为民思想要落实,规范执法行为要落实,队伍正规化建设要落实,科技强警要落实,改革举措要落实。事业成败,关键在人。
四、规范执法,维护法治,树立正确规范的执法理念。
所谓规范执法,它有三个特定的要求:一是合法化。即执法行为要有法律依据;二是程序化。即各个执法环节的运作在序状态下进行;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执法。要达到这三点,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强化内外监督,做到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公正严肃。“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建立规范的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推动规范执法活动上台阶。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两张皮”,认为规范执法讲得过多,就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事实上,规范执法正是为了加强管理。二是规范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以人为本,坚持人本理念,形成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的可持续发展的执法模式。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现代文明进步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努力深入学习、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公安执法要作的各个环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站在新高度开创新局面,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必须要深入学、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队伍建设各个方面,落实到执法的各个环节。具体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要做攻艰破难的表率。实践没有止境,难题也不断出现。创新也没有止境。那种因循守旧、畏缩不前,不敢攻坚破难、开拓创新的思想和行为是与时代格格不入的。新的形势对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更新理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以创新的精神抓好各项政务服务工作。
要做求真务实的表率。求真务实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必备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要把求真务实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环节,想问题、出主意、作决策,都要符合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坚决克服不思进取、作风漂浮、不注重工作实绩的不良风气,坚持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弄虚作假、不虚报浮夸,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到群众反映问题不方便的地方去,到群众反映问题最多的地方去,到政府工作推不动的地方去,接待信访,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督促工作。
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共产党员的不廉洁行为,远非个人影响所及,而是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必须围绕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大力推进廉政建设。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自觉履行廉政承诺,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设置高压线,及时敲警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