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总则
为了规范我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矿综合经济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依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合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厂长全面领导和负责本企业经营成果及承包经营指标的完成工作,领导全厂生产经营工作,支持各级财务及经济核算人员开展工作,督促财务科门进行资金筹措,成本费用计划,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二条 厂财务科负责全厂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综合统计管理;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资转存等管理。对厂属各班组会计及经济核算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完成全矿经营成本、会计成果报告,正确全面的分析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承担全矿财会人员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及进行财务科职工,岗位工种的调整。
第三条 厂属其它各部门,在厂长和分管厂长领导下,按各部门的业务性质,承担并完成厂部分解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分工协作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各生产班组模似法人承包经营,宏观调控,自负盈亏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市场运作方式,以制度规范全厂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有续开展,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定本厂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强化财务管理,科学运营资本,提供准确、完整、客观的财务会计信息,正确分析和评价本厂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为本矿扩大发展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可靠的依据。
1.2.2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五条 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清查是保证财产物资安全完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提高财产物资的利用率,降低成本支出的有效途径。为此,必须加强财产物资及日常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1、实行固定资产统一协调与分级归口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2、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在使用时的大修理、折旧计提、内部转移、停用等都应在卡片上进行登 本文来自中国写作发表网114 http://www.xzfbw.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记,报请批准报废,调出后,应及时进行卡片注销。
第七条 材料、存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供应部门门根据本矿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求,认真核定各种材料的合理库存量,认真执行材料发出限额、定额制度。2、所有材料存货应按实际成本价(不含税价),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入库计价,发出并登记帐薄。
第八条 各种应收款项管理 1、各种差旅费、工伤、其它借款实行个人申请,矿长签批制度。
2、财务科门应按照少量多次原则,办理各种借款项目,各类借款经办人员必须于次日内办理完毕借款报销手续,个人借款原则应在当年核销。3、未经许可,矿属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从事各类押金、费用、罚款的现金收取。
第十条 财务计划编制 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主要包括,材料物资消耗计划、工资支出计划、费用支出计划。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统一由矿财务科组织编制,各部门应给予协作。
第十二条 财务分析制度 主要包括资产类分析、经营成本分析、资金收入分析、会计报表分析等,财务分析要求数据准确、详实。会计月报、年报必须附有财务分析,同时还应进行不定期专门财务分析。
第十三条 财务开支、审批管理 (一)财务开支审批对象主要按照股份公司年度下达的经营责任书核定,控制指标内的工资、材料、电力、管理费用等经营成本资金及维简、改扩建结算资金开支的审批。(二)财务开支审批人员、权限程序 1.涉及财务开支的审批对象实行矿长“一支笔”签批制,主管审批5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额度的各项经营性财务开支对象。1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矿党政会计审定后由矿长签批,矿长外出,支付紧急的由委托主持经营工作的矿级领导审批,限额500—10000元。2.各项开支,本着严格管理,节约使用的原则进行控制及审批。
第十四条 会计核算基础管理 矿属财务结算部门实行二级会计核算,核算主体为原煤制造成本及相关期间费用,同时对企业的资产及权益负有保值、增值的核算、管理责任,并存其它财务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成本费用会计核算及管理 8、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则:成本费用核算原则遵守会计核算的十三项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9、成本核算对象,按照股份公司规定的煤质指标,经生产、产品、质检等管理部门确认。验收合格的商品煤是成本核算的对象。
即:(1)发热量≥21.1mj/kg(2)含水份≤18%(3)含矸率≤3%(4)灰份≤13%
第十六条 经济核算资料会计档案管理 企业内部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保管期限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统一规规定执行,企业内部的其它经济核算资料应视同会计档案进行保管,主要包括物资收发料单、各种收费收据存根,原始记录台帐,工资表。
第十八条 财务科科长及副科长职责(一)财务科长(二)副科长
1.2.3 附 则
一、本矿的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行为,接受同级职代会审查,并接受股份公司审计部门的年度定期不定期审计。年终决算按股份公
司统一布置进行汇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科指导。
二、本制度经煤矿党政会议审查后执行,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三、本制度由煤矿财务科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