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
 法律声明:本站提供的信息不作为签订任何合同的依据,信息产生的后果,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本站概不负责,请查验各种相关文件和手续后再交易。
 
 
搜索
【诚聘】 【中介】 【写手】 【汇款】 【协会】 【作家】
 
     位置导航:首页 >> 总结报告 >> 工商局2021上半年“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工商局2021上半年“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2/1/8      浏览:133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上半年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开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深刻领会周伯华局长“创新红盾护农机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更新监管理念、更新执法理念、更新维权理念,切实增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结合“红盾护农”工作,我局在201032546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二次全面清理,并结合企业年检,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逐户登记造册,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无证照经营农资及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强化种子质量监管,确保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种子。县工商局针对种子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 2010年2月22月3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了“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种子的6户种子经营户所销售的31个品牌的玉米种和18个品牌的稻谷种共计49个品牌的种子进行留样备查,并要求经营户完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4人,出动执法车辆5/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0户。局领导指出,在下一步的“红盾护农”工作中,继续加大治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和农资质量监控能力。结合“消费与服务”主题,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两公示”的要求,在各工商分局(所)门口、乡(镇)政府门口、农资经营场所、市场及人员密集地粘贴公示,进行农资信息经营户信息公示和怒江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的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针对农资商品市场监管责任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业务知识不熟,对农资监管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辖区内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我局与农资监管责任人员补签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工商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合格一户,验收一户。

四、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严历打击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立足职能,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怒工商明电2020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于45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销售的肥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统计上报,我县辖区内共有21个品种的化肥销售。州局要求对其中的“天府牌”尿素等10个品种进行了抽样送检,(未抽样的部分质监部门已抽检)经检测,辖区内有“天府牌”一个品牌的化肥不合格,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化肥采取了扣留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进行立案查处,经过调查取证后,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936元;没收违法所360元,没收不合格化肥的行政处罚。在查处该案的同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辖区内各工商分局所,要求对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该批次的化肥流通入我县农资市场,给广大农民朋友造成损害,通过检查,对在经营中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的农资经营户依据《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取缔无照经营化肥的经营行为4户,查处未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帐及未索取检验报告的农资经营户26户,超经营范围销售化肥的1户,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营户1户,32件案件案值4.2万元。罚没款计1.83万元。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的打击了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有效的杜绝了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提高了农资经营户的责任意识。

四、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对农资市场监管力量不足、制度落实欠佳等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州局的要求,于45445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经营户有无营业证照、超范围和无证生产经营,建立农资进销台帐,查标签、标识规范不规范,农资广告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

在加大整治检查力度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和引导农民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为切实做好“红盾护农”作,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各种印刷品10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202016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3/次,出动执法车辆89/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12/次。在怒江报上发表我局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开展情况报道3篇。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并于2020111日起施行。我局以泸工商发(20208号文件转发,要求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办法》,建立有关农资监管制度,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五、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辖区内农资经营户88中,从事化肥的经营户71从事种子的经营户8户;从事农机具的经营户9户。根据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农资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在工作中注重把集中巡查整治与日常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帮助农资经营户认真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督促经营户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努力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六、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

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14,县上江乡蔬菜协会到上江工商所投诉称“番茄种子出了问题,100亩番茄在挂果期间炸果,种植番茄的农户深受损失,要求种子经销商每亩赔偿给番茄种植户4000元的损失费,请求上江工商所帮助解决”。上江工商所及时受理了投诉。由于经销商是保山人,要调解就必须到保山,为了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上江工商所执法人员于2020415416到保山找到了种子经销商,召集投诉和被投诉方进行调解。在上江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三次耐心调解下,双方互相让步,最后达成协议,于2020519在保山签订协议书,由种子经销商无偿提供给上江蔬菜协会番茄种子120亩(240袋,每袋180元),为上江蔬菜协会挽回经济损失价值43200元。

   代写部QQ:180981293

   发表部QQ:364835300

    24H 手机:13179739757

     网站地址:www.xzfbw.com

最新添加
热门点击
 
 
友情
链接
24小时代写
中文代写网
11代写网
新浪博客
文字秘书
论文发表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维普资讯
龙源期刊网
博客网
职称论文
公文代写
总结报告
软文策划
论文发表
西部医学网
土木工程网
法律咨询
中国会计视野
毕业论文
论文代写代发
期刊发表
演讲稿
中国校长
中国考研网
中国教育网
中国经济网
价值中国
逐浪小说网
职称在线
阿里巴巴
支付宝
财付通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21世纪文学
潇湘学院
友情
链接
Copyright © 2008-2020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光明委64号信箱 邮编210000 版权归 中国写作发表网 www.xzfbw.com
Tel:24小时手机短信: 本站代写范围:代写各类各类文章,免费修改,满意为止。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光明委64号信箱 邮编210000(不会电脑可写信)  E-mail:@qq.com;@qq.com QQ:代写QQ1:;代发QQ2:;广告QQ3:
本站版权与免责相关说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经营许可证编号: 黑09026570号。免责声明:本站有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并非本站原创,如需删除请与本站联系。
法律声明:本站提供的信息不作为签订任何合同的依据,信息产生的后果,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本站概不负责,请查验各种相关文件和手续后再交易。
咨询
咨询
咨询
咨询
咨询
13179739757
咨询
咨询